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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发展基金扶持

 

来源: 时间:2002-12-23 09:26:55
 

1.增值税

序号
年缴纳增值税额
(T)(万元)
计算基数
享受基金
扶持幅度
扶持期限
1
2≤T<10
参照年缴纳增值税额
3.5%
5年内
2
10≤T<50
4.5%
3
50≤T<100
5.5%
4
100≤T<150
6.5%
5
150≤T<200
7.5%
6
200≤T
8.5%

2.所得税

企业类型
税率
享受基金扶持幅度
备 注
三资企业
24%
从获利年度起,地方留存部分5免5减半
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三资企业待遇
内联企业
从获利年度起,地方留存部分8年减半


3.营业税

计算基数
扶持幅度
扶持期限
参照年缴纳营业税额地方留存部分
50%
5年内
备注:对年销售收入(营业收入)100万元以下并且纳税2万元以下,"基金"不予扶持。
4.凡缴纳地方其它各税及基金2000以上的各类企业,地方其它各税及基金根据企业缴纳的地方其它各税及基金的额度,以地方留存部分为参照,按照50%的比例享受开发区科技发展基金的扶持。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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