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投资领域进一步开放的新形势,吸引更多的外商来我市投资,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,现就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我市服务贸易领域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开放的行业
我市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分两部分:第一部分包括银行、保险机构、旅行社、商贸零售及批发、教育机构(九年制义务教育除外)、医疗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,该领域机构设立由我市相关部门转报省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;第二部分包括五星级涉外酒店、规划设计、工程设计、建筑业,广告业、加油站、物流中心、互联网ICP、ISP领域,该领域机构设立由我市相关部门审批。
二、外商投资的方式及办理程序
(一)设立独资、合资银行、外国银行分行,独资、合资保险机构由人民银行成都分行、中国保监会成都保监办转报人民银行总行及国家保监会批准。
(二)设立合资旅行社由市旅游局转报省旅游局、国家旅游总局立项,市外经委转报外经贸部审批合同、章程。
(三)设立合资、合作商贸零售、批发企业由市经委转报省经委、国家经贸委立项,市外经委转报外经贸部审批合同、章程。
(四)设立合作教育机构(九年制义务教育除外)由市教委转报省教委、国家教育部批准。
(五)设立合资、合作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转报省卫生厅、国家卫生部审批设置许可,市外经委转报外经贸部审批合同、章程。
(六)设立境外律师事务所驻蓉办事处由市司法局转报省司法厅、国家司法部审批。
(七)设立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由市财政局转报省财政厅、国家财政部立项,市外经委转报外经贸部审批合同、章程。
(八)设立独资、合资、合作五星级涉外酒店由市旅游局提出行业意见,市计委立项,市外经委审批合同、章程。
(九)设立独资、合资、合作规划设计、工程设计、建筑业企业由市建委审批项目业主资质,市计委立项、市外经委审批合同、章程。
(十)设立独资、合资、合作加油站、物流中心分别由市计委、市经委立项,市外经委审批合同、章程。
(十一)设立独资、合资、合作互联网ICP、西P企业由市计委立项,市外经委审批合同、章程。
(十二)设立合资、合作广告业企业由市工商局提出行业意见、市计委立项、市外经委审批合同、章程。
上述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工商、税务、海关登记等其它相关手续按现行程序办理。 |